TEXT:梁富裕 Jason
除了租賃車輛,有不少ㄧ般車主因考量不同保費級距又或是其他因素,而把車輛登記在家人甚至友人名下,但這也形成經常駕駛車輛的人卻不是登記所屬人,亦不在該地址的現象,也因此衍伸出一些諸如未收到罰單、停車費催繳單等糾紛與權責問題。有鑑於讓這些與費用相關的訊息能夠確實送達駕駛人手上,交通部已修法並於四月開始施行「汽車主要駕駛人」制度,車輛所有人在領牌或監理異動登記時,可登錄汽車主要駕駛人,以便其所登錄之駕駛人可以確實收到通知(目前罰單通知尚未包含在內),同時也利於在發生交通事件後的究責。除此之外,四月份其實還包含下列六項監理新制上路,駕駛人亦請多加留意:
1. 不得拿吊扣的汽車駕照騎輕型機車2. 現役軍人可考領職業駕駛執照3. 申辦駕照照片限制放寬為2年內4. 國際駕照超過30天加收150元簽證費
5. 民眾申請國際駕照簽證免填寫書表6. 民眾可自願放棄或改領較低等級駕照
整體看來,多數政策都屬於便民措施,相信會讓用車族在申請各項業務時更加受惠。此外,觀光局同步還在四到六月間實施“春遊專案補助,自由行部分,週日至週四住宿每房可抵500元,團體行若透過旅行社申請,每人每日可獲500元補助,詳情可上觀光局官網查詢:交通部觀光局春遊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