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車事


一不注意就破財!2018年你不可不知的兩項交通法規新制  


TEXT:張凱安 Kyle

新的一年到了,小編先在這邊感謝大家過去一年對CARLINK的支持。如果元旦連假這幾天大家沒有出去玩,而是在家裡休息看電視,一定會知道今年交通法規又有新制度頒布了!而其中最與大家相關的莫過於是測速照相取締警告標誌的更改,以及遇到緊急任務車輛(救護車、消防車),汽機車避讓方式之修改。

首先第一個測速照相取締警告的標誌。過去測速照相的標誌都是「前有測速照相、常有測速照相」(依小編過去的經驗,前有測速照相多是固定式照相機,常有測速照相則是有時候會藏有警察臨時架設的測速照相機),未來這個又臭又長又顯眼的警告標誌,就要轉為三角形,中間有一個照相機的簡單圖案,如下圖所示:



從過去面積這麼大,字眼又惹人注意的標誌,變成一個小小的三角形,想必大家駕車行經不熟悉路段時,一定很容易忽略掉,不過相對於此,也因為標誌面積變小了,未來測速照相的警告標誌理應不會像過去那般獨立設置一根,因此在看到路口紅綠燈或是速限提醒標誌時,不仿多看兩眼,省的自己的荷包縮水。

再來另一個重要的就是遇到鳴鈴閃燈的救護車、消防車以及警察車時,馬路上的這輛不應該只是隨著這些公務車靠近挪移讓路,而是像摩西分紅海那般,在聽到或看到緊急任務車輛時就不分同向或雙向車道全數向外側車道移動暫停,直到緊急任務車輛通過時才恢復原來的交通狀況。



其實在國外例如美國、加拿大,很早就有相同的交通法規,而且他們實施的非常徹底,只要聽到或看到救護車就會全數減速外移,完全不分是對向還是同向車道,給予緊急任務車輛相當大的路權與執勤安全性。雖然台灣比照國外頒布了相同的法規,但民眾會不會比照辦理卻是另外一回事了(畢竟就有很多三寶遇到救護車在車屁股按喇叭都絲毫不理),不過為了大家的荷包(警察可開罰3,600元並吊銷駕照)、交通安全,讓緊急任務車輛的執勤變得更加安全順利,遇到救護車、消防車時,大家還是盡可能地減速、外移、讓道吧。

圖片取自:聯合新聞、新北市交通局、Tw911Respo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