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程志熙 Jasper昨日,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項全新的法案,要求自2021年起進入歐盟市場的新車都需要“標準配備”11款車載安全系統。其中比較特別的是,這項法案中要求未來新車(2021年起)都要配備“覆蓋性智能車速輔助系統(over-ridable intelligent speed assistance)”,這套系統依靠車前的攝影鏡頭,能偵測各路段的交通標示,與車輛的限速裝置配合,並根據法定速限自動設置車輛的最高車速。也就是說,在駕駛不作出額外設置的情況下,是無法超過該道路的法定限速,“超速”這兩個字可能真的要在歐洲消失了….但我想神通廣大的改裝廠應該有辦法解除該功能,同時我們也認為在某些緊急狀態下,有可能需要車輛超速行駛,此時如何權宜?
而歐盟委員會提出在2021年強制加裝的11款安全配備為:1. 主動式緊急煞車系統(Advanced emergency braking)2. 酒精偵測車輛上鎖系統(Alcohol interlock installation facilitation)3. 疲勞檢測及注視感知系統(Drowsiness and attention detection)4. 事件、事故數據記錄系統(Event、accident data recorder)5. 緊急停車警示系統(Emergency stop signal)6. 寬型前座乘客防碰撞改良式安全帶(Full-width frontal occupant protection crash test - improved seatbelts)7. 防碰撞安全玻璃(Safety glass in case of crash)8. 主動式車速輔助系統(Intelligent speed assist)9. 車道維持輔助系統(Lane keeping assist)10. 乘客側撞防護系統(Pole side impact occupant protection)11. 倒車影像或倒車雷達系統(Reversing camera or detection system)
這項法案希望藉由這11項安全系統幫助實現歐盟的零死亡願景(Vision Zero),能夠2050年達成零交通致死事故的目標。若該提案正式頒布,預計在2020年至2030年間,可挽救7300人的性命,避免3.89萬起重大交通事故的發生。隨著車用科技不斷更迭,智能網聯與駕駛輔助技術的應用愈趨成熟,車輛也逐漸由單純的運輸器具轉為電子消費品。在歐盟這項法令推出後,預估將引起許多地區響應,共同建構零傷亡的用車環境。
而台灣的安全法規多年來自安全帶、第三煞車燈、雙前座氣囊,一直到去年開始邁入電子領域的強制配備ESC、胎壓偵測,與歐美國家相比確實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現階段將安全氣囊補足屬民意上呼聲較高的項目。前陣子我們也曾報導過,未來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將採取“科技執法”,也就是透過ETC系統來執行不少國家都有的“區間測速”,意即在資料採集路段內利用後台換算車輛平均車速,藉以判斷是否違法。然而沒有人超速,就等於用路環境相當安全了嗎?或許在增加罰金收入之餘,車輛本身的安全規範更是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