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記得所有學校的校訓都是『禮義廉恥』,這四個字無論是春秋時期管仲所稱國之四維也好,還是早年的新生活運動也罷,也都差不多就是那些意思。
因為公務關係,我時常將車輛停放臺北車站西區地下停車場,每每去到那裡,我最喜歡去拍照的地方就是停車場出入口前電動車充電車位,因為那兩個位置永都是被一般車輛所佔用,我總是想,如果電動車真的來了那該怎麼辦?
因為公務關係,我在台北車站西區地下停車場車一停起碼6個小時,往往來時所見,佔用電動車充電車位的那台一般車,還在!這個意思就是說,最少這6個小時,任何一輛電動車都無法在這個位置上充電!
姑且不論這個充電車位對於電動車能有多少轉換率。我只想說這個車位的佔用,就是起於私心,因為這兩個充電車位就在離停車場出入口最近的地方。可以說是停好車之後,人可以秒進台北車站。套一句老廣告用語『他傻瓜,你聰明』,開電動車的那個他是傻瓜,佔用充電車位的你最聰明!
在這件事上展現的並不是聰明,而是無知。其實在許多停車場內存在非常多類似的狀況,我們時常見到所謂『親子車位』被佔用,必須使用親子車位的家長不是圖個近,而是親子車位比較寬,寬的用意是讓車門可以全開,方便孕婦上下車,方便家長可以安全讓孩童進出兒童安全椅。我想這件事有孩子的家長一定能夠體會!
那麼為什麼這類車位老是被佔用,原因我猜想是因為這類車位都是屬於離出入口近的位置,而且沒有罰則的存在,目前大概僅有佔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有罰則,其餘的專用或者優先車位並沒有定義佔用者的罰則!
這些車位的設立,立意良好,但都是只有所謂的管理辦法、設立規定,但是卻沒有配套措施來保障這些車位的使用,原本的美意卻毫無功能!無論我們如何的批評還是建言,也只得到一個充耳不聞。
所以我想我們應該來推廣一個『停車禮貌運動』,從不佔用專屬、優先車位開始、進出車位不頂撞他人保桿、停車不歪斜影響他人上下車、停車開門時小心輕推不傷及他人車門。
我是不是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