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民意真的很厲害,尤其在消費者意識抬頭的年代,車輛安全成為受到大家注意的話題,當然也就催生出成立「TW-NCAP」的想法,然而日前蘋果日報所報導的一篇文章,卻點出主管機關恐怕才是最大爭議所在。蘋果日報的報導全文如下:「交通部表示,交通部為審慎評估臺灣比照國外增設TW-NCAP之可行性,在今年(106年)4月已委託財團法人VSCC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辦理相關研究,研擬國內可行推動作法,該中心並於今年6月9日召開座談會獲有初步共識,預計今年底前完成評估作業。未來銷售前十大車款,都要經過新車安全評價,非十大車款也可自願性評價。
交通部說,我國自87年起已與歐盟、日本、澳洲等國家地區相同實施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國內新上市小型車輛皆須符合「前方碰撞乘員保護」及「側方碰撞乘員保護」等法規規定,方能取得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證明並於市面上販售,確保車輛產品能具備最基本之安全性,至於部分國家地區實施新車安全評價制度(New Car Assessment Program, NCAP),於市場端購買銷售量較高之小客車款進行安全測試並加以評價公告(多採星等呈現),主要目的是為提供消費者購買車輛參考、提升該區車輛安全性及促進產業技術發展。交通部表示,目前全球共計有9個NCAP制度(美國2個,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歐洲、澳洲、拉丁美洲以及東協各1個)。其中,美國IIHS及中國大陸C-NCAP為民間機構自行推動成立與運作,其餘7個NCAP組織成立與運作方面皆有政府直接或間接參與。交通部為審慎評估臺灣比照國外增設TW-NCAP之可行性,在今年4月已委託VSCC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辦理相關研究,研擬國內可行推動作法,該中心並於今年6月9日召開座談會獲有初步共識,未來也將朝向此一方向努力,預計今年底完成相關作業評估。交通部說,導入新車安全評價制度於國內推動,須審慎評估其評價項目、檢測設備、管理方式、建置時程、經費需求及技術人才等層面之課題,以釐清對於國內提升車輛安全與資訊公開揭露對於市場之效益,包括滾動式配合法規增修檢討評價項目與揭露方式,才能讓此項政策得以推行及延續。
目前初步構想為參照歐盟Euro NCAP評價項目與方法(涵蓋國家最多,國內媒體與民眾引用及參考度較高,且採用較高之標準),並參考日本J-NCAP組織管理作法,針對建立TW-NCAP涉及議題,交通部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正審慎評估中。交通部強調,保障車輛安全向為交通部施政重點,藉由強制性的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及導入新車安全評價制度,將可提供民眾購車參考資訊,也有助於促進車輛製造業者開發更具安全性之車輛。交通部也將持續關注聯合國UN/ECE車輛安全法規之發展,適時導入國內完備相關碰撞法規之規定,期由法規面及制度面提升我國車輛安全,讓民眾買的放心,行的安心。」
各位看完整篇報導,有沒有發現亮點? 就是這句「未來銷售前十大車款,都要經過新車安全評價,非十大車款也可自願性評價。」有問題,根據了解這句話是出自交通部官員口中,按照字面來解釋就是TW-NCAP僅針對銷售前十大車款,其他的就自由心證,這樣的邏輯實在很難令人信服,也讓人懷疑這些官員的腦袋到底裝什麼,既然是TW-NCAP就應該是全面性,怎麼可以分暢銷車和非暢銷兩種,這對消費者可一點也沒有保障。此外,年初交通部官員推估一年單國產車就要花2億新台幣,未來恐會加諸在車價一事,既然是攸關用車人的生命安全,何以TW-NCAP的費用要由購車者買單?倘若要購車者買單就不能侷限在國產車,以Euro-NCAP為例,無論歐洲或者進口通通都要進行撞擊測試,但也沒有聽說車廠將費用加到車價上,只能說這應該是政府巧立名目想要變相加稅罷了。
倘若讓交通部這樣搞下去,TW-NCAP不僅到最後無法成立,也極有可能搞垮台灣國產車產業,逼得國產車商紛紛將國產改為進口,最終只會造成更大的社會問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