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郭正浩 Marco
高速公路要使用各種科技配備加強各項違規取締已經不是新聞,包含近來的雪山隧道以及蘇花改,都大量導入了科技取締來遏止違規。不過,最讓一般民眾關注的,莫過於國道警方希望使用ETC設備來取得車輛資訊進行違規取締,雖然已經謠傳兩三年也都沒有正式實施,但有鑒於前幾日的國道員警執勤時殉職意外,此項政策又再被拿出討論。
雖然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希望能藉由ETC設備進行違規取締,但包含高速公路局與設置ETC的遠通電收均表示目前並沒有任何合作方式,因為當初ETC系統簽訂的合約只提供電子計程收費,不包含協助警方取締違規,而ETC系統雖然能夠錄影紀錄車速,但只能透過系統後端通知警方,加上設備沒有經過國家驗證,不具備執法及取締違規之資格。
不過高速公路警察局表示,希望能夠藉由ETC系統來執行不少國家都有的“區間測速”,意即在資料採集路段內利用後台換算車輛平均車速,藉以判斷是否違法。也就是說,假使限速110km/h,那30分鐘內最多能行駛的距離就是55km,假如車輛在30分鐘內行駛距離超過55km,便代表該車輛超速行駛。不過高速公路警察局也強調,他們希望能夠利用ETC來取締惡性的重大嚴重超速違規,不會利用ETC特性來取締未繫安全帶或輕微超速等事,讓國道上的重大傷亡意外盡量減少。
以下為國道公路警察局聲明全文:國道公路警察局科技執法辦理情形
一、目前國道高速公路運用科技執法概況本局目前使用之科技設備及取締項目如下:(一) 以雷達及雷射測速設備取締超速及慢速車,另搭配攝錄設備取締未保持安全距離。(二) 以攝錄設備採證行駛路肩、未繫安全帶、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及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三) 協請高速公路局於交流道建置高解析度攝影機取締插隊、跨越槽化線及雙白線行駛。(四) 雪山隧道科技執法系統,取締超速、慢速,跨越雙白線行駛及惡意逼車。
二、科技執法未來規劃(一) 重量管理: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已規劃於國道1號岡山地磅站試辦動態地磅檢測,預計本(107)年12月初完工。未來可先篩檢不須靜態過磅車輛免進入地磅站,可舒緩現行大貨車排隊等候過磅,導致主線車流受阻及引發事故的情形。(二) 速度管理:區間平均速率執法技術(ASE, Average Speed Enforcement)在許多國家已有採用,包括澳洲、奧地利、荷蘭等國,均獲得良好評價與效果。未來可研議以現有電子收費ETC門架所取得資訊,來換算車輛區間平均速率,取締惡性嚴重超速違規。(三) 現行法規針對逕行舉發要件有所限制,必須符合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情形,始能逕行舉發,未來將建議國道違規攔查得於蒐證完成後,現場攔停稽查倘有安全顧慮得以逕行舉發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