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許多民眾因為三級警戒的關係已經減少外出,不過有許多交通新制自明明天6/1號起開始實施,其中像是改炸街管的、蛇行或惡性逼車的,除得繳交高額罰款外,還加重扣照等處罰。
由於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43條等相關規定,針對大車未使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拆除消音器、與危險駕駛都等行為,處罰均有加重,並自今年6月1日開始實施。
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重點如下:
一、 第18條之1:新增未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處汽車所有人12,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行車視野補助系統無法正常運作,未於行車前改善,仍繼續行車者,處汽車所有人9,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並均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
二、 第43條:對於汽車駕駛人違反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之處罰,除原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外,新增一年內再度違反者,併處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及吊扣該汽車牌照期限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之加重處罰;另外,有該條第一項、第三項所列「蛇行」、「嚴重超速」、「惡意逼(擋)車」「在道路上競駛(技)」等危險駕駛行為,除處罰鍰外,吊扣汽車牌照期限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
監理單位表示,國內22.4萬輛大型車皆已全數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如今適應期滿,接下來包過年檢驗車、路邊攔檢,皆會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是否正常運作納入檢驗範圍,如有違規將相關規定開罰。
而國人厭惡度較高的惡意逼車、蛇行與改裝噪音過大的排氣管,雖然罰款上限與先前相同,不過新增吊扣駕照的處分,而且一次低消就是六個月,駕駛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