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與生活


【市場評論】拿石油基金補助電動機車?僅減徵皮毛財長你是在哈囉嗎?  

撰文:蔡至兼 Chien

政府超徵超過新台幣500多億的稅,完全是老百姓的血汗錢來的,只是要求將加諸民眾負擔的機車貨物稅取消,財政部長蘇建榮可是想盡各種理由「Say No!」,如今更爆出拿石油基金來補助電動機車,這似乎和違背當初成立的初衷吧!而且減徵貨物稅,算起來僅是稅收上的一點皮毛,財長你是真的不知機車已是全民交通工具、離百姓生活太久遠了嗎?

據「經濟部能源局」官網的解釋,石油基金是為了執行獎勵石油開發技術研究發展計畫,因此像石油或天然氣之探勘、開發、生產及綜合研究都算在內,而且要申請基金補助的公民事業機構,要符合完全「依公司法設立」與「設有石油開發技術專責部門」這兩個條件。然而現在工業局電動機車補助款卻是拿石油基金來用,哈囉!這是怎麼一回事?石油基金不是要和石油相關嗎?電動機車怎麼和石油有關呢?

那麼石油基金是怎麼來?是從輕油、汽油、煤油等以每公秉收取新台幣123-175元不等的費用,而液化石油氣則是收取每公噸新台幣185元,雖然都有不同的徵收名目,實際上可視為「能源稅」的一種,因此就有知情人士指出,「拿石油基金補助電動機車是不合理!而且是完全違背此基金成立的初衷!」所以「工業局官員表示電動機車補助額度將逐年調降,至於何時截止,就看財源石油基金何時用罄。」這樣的說法很令人匪夷所思,畢竟石油基金只會存在不會消失,用罄?除非台灣全部靠風、太陽能和愛來發電,又或者將基金「東挪西移」為他用,否則還重度依賴石油而生的情況下,想要用罄恐怕有難度,而這也正是工業局官員沒將話說死、自留後路的高招啊!

話說為什麼財政部拿出一大堆理由推諉,就是不肯取消貨物稅,看看這五年來汽機車貨物稅徵收狀況的表格就明白,因為單從貨物稅每年就可徵收新台幣1,760-1,830億元進國庫,其中汽機車就貢獻了約四成,而機車則占貨物稅約3%,五年平均下來的50.75億元,這可是百姓拿血汗錢上繳國庫17%貨物稅而來,金額雖與國家徵收超過新台幣2兆元的稅相比實在是「小巫見大巫」,但既然毫不起眼又如此卑微,何以財政部的官員就無法「苦民所苦」,讓百姓減輕生活上的負擔?當然不行,因為這是最不花力氣、也最容易徵收的稅款,看來業者應該要考量一下降機車改稱為「機動鐵馬」,這樣可就課不到貨物稅,老百姓日子必然會更好過!

此外,但自從2015年起陸續針對電動機車、燃油機車實施汰舊換新等補助後,電動機車減徵金額從2,700萬增加為4.89億元,五年下來平均為2.44億元;而燃油機車波動較大,從11億到19億元不等,四年下來平均減徵約15.69億元的稅收,因此燃油與電動機車平均減徵總金額約18.4億元,對國庫而言只能算是九牛一毛;而且每五年就要檢討一次補助金額和方向,對政府和業者都是勞民又傷財,何必呢!乾脆長痛不如短痛,汰舊換新、ABS/CBS、地方/中央的補助通通取消,直接就從貨物稅下手,這樣一來才是實質上的有感。不過若取消機車貨物稅誰會反對?財政部當然是一個,像GOGORO領軍的PBGN聯盟電動機車業者早就沒有貨物稅,恐怕會跳得更用力更厲害,為什麼?價格失去競爭力是要怎麼活啊!但這可是回到最公平的市場機制,也可以考驗失去補助後存活率有多少!

當然蘇建榮部長至今仍認為機車是移動污染源之一,因此課徵貨物稅有環保考量,但親愛的部長大人啊,你知道為了迎合全世界最嚴苛的法規,目前的七期燃油機車不再是印象中「又臭又黑」的;而且別為了反對取消貨物稅,搞一大堆理由,甚至還要再開徵能源稅之類的東西,老百姓已經被你們以各種名目繳了很多的稅賦,別再動腦筋到我們頭上,至於拿石油基金補助電動機車,別鬧了!還不如把這些費用拿去補快破產的勞健保比較實際些,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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