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日前預告將大幅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預計修正條文高達21條,將大幅調高無照駕駛與毒駕罰則。同時包括酒駕、毒駕、惡意逼車或飆車置人傷亡者,刑事法責方面將加重其刑二分之一。首先是第21條的部分,過去無照駕駛,包括機車駕照開汽車,或是持汽車駕照騎機車還是駕照被吊扣者都適用這一條。過去無照被抓到可開罰6,000~12,000元,並當場禁止駕駛。不過實務上常常是隔天車輛還是被無照的人把車開走。現在修正後除了罰鍰提高到6,000~24,000元外,警方還會將你的車輛移置到保管場。同時車輛所有人若是知情車輛是借給這些沒有駕照的人使用,除了罰錢外,同時也將吊扣汽車牌照一個月,五年內再犯扣三個月。若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得直接沒入車輛。另外也新增連坐條款,將車輛交由被扣照、無照的人,車主也將吊扣駕照三個月。此外由於自五月開始,汽車駕駛人去考普通重機駕除了路試外,還得接受筆試。而持普重機車駕照者,騎乘大型重機者過去是以越級駕駛來開罰,可處1800~3600元罰鍰。現在越級駕駛大重機被抓到者,罰款將加重從6000元起跳!另外許多機車族在夏天時常常發生路口還沒到但將車輛停在後方陰影處躲太陽的狀況。現在修正條例後將對此狀況開罰。只要因為躲太陽導致後方車輛壅塞或妨礙車輛通行者,將可處600~1200元罰鍰。同時有鑒於近來三寶出沒頻繁,逆向行駛國道的案例更是頻傳。因此這次也提高第四十三條的罰則,包括蛇行、嚴重超速與逼車行為的罰鍰從6,000~24,000元提高到36,000元,同時還新增第六項,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與管制站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的車輛,也將納入開罰!最後許多家長或情侶喜歡在公車站附近來個十八相送。過去在公車站十公尺內、消防車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者可處300~600元罰鍰。由於低消相對便宜所以怕的人相當有限。如今修正後最高可罰到1200元。公車業者表示現在車上依規定都會裝設行車記錄器,雖然平時不會主動檢舉,但情節太過份者還是會提供畫面給警方,所以要臨停接送還是遠離公車站跟消防隊。這次修正除了提高罰鍰外,也針對許多現實狀況做出更明確的規範與罰則。因此不想荷包大失血的人以後更得奉公守法,以免辛苦賺來的薪水都上繳國庫喔!